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区文旅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配备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区文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文旅局认真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要求,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至密云区政府门户网站。2020年,区文旅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共公开信息181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检查、工作动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着力推进文化旅游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充分了解最新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区文旅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案件1件,正在办理中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区文旅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准确、安全。二是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配合区政府办网站集约化建设,做好本局网站信息迁移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发布。
(五)监督保障
区文旅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6
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02
32
行政强制
3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
25.67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文旅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进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时效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涉及上报审批原因,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策解读类信息形式不够丰富。
在今后工作中,区文旅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提高政策解读类信息水平。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区文旅局认真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检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十百千”工程、培训活动等信息公开,承办的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也通过密云区政府网站对社会公开。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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