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9043060。
一、总体情况
按照密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落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各科室公开职责,扩大公开范围,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细化各科室公开职责,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签发的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条例》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信息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2020年以来,《条例》中涉及我局的主动公开类信息均在密云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发布。
(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以来,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情况
我局依据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制定全清单制度,按照全清单内容在区政府网站按时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为贯彻落实《条例》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64
+48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5.3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于《条例》的学习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公开内容方面与广大群众的迫切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多样化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欠缺。
(二)2021年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确保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公开内容准确无误。二是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对法定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按时限完成动态信息的更新,加大对决策、管理方面的公开力度,对于政策文件的发布,按要求完成决策预公开等相关程序。三是增强公开形式多样化。发布动态信息、政策解读等相关信息时,运用图片、视频动画、访谈等手段增强公开形式多样化。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
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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