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密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制度。结合区政务服务局职能和企业群众去求,着重加强服务事项公开,提升办事服务便利度。通过区政府网站等渠道,公开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区政府网站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度、办理结果等在线查询服务,确保办事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无依申请公开。未发生接受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
89.69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信息公开档案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各科室人员进行再培训,尤其是针对机构改革后我局的新职能和业务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公开内容。二是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第一时间将惠企利民政策公开发布,加强政策的解读和业务办理指导。三是对历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档案进行整理,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归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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