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不断完善公开机制,紧密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丰富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利用政府网站公开平台,重点对工作动态类、公示公告类事项进行了全面公开,通过公开各类业务信息,如实展示我局一年来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和先进经验做法等。
(一)强化组织,建立规范化流程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业务性指导、保密审查,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负责推进、协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前先进行准确性、真实性、保密性审查。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按照公开时限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上级部门规定的途径进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加强学习,提升信息公开能力
按照市、区相关部门要求,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及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三)加强梳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020年,我局不断加大工作信息公开力度,梳理相关工作进程,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有效的向社会展现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亮点特色,确保了社会公众有效获取信息。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84条,其中工作动态类52条,公示公告类16条,专题报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14条,财政预算1条,财政决算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3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有待完善。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系统培训,探索适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公开机制,进一步细化规范公开流程,加强协调机制建设。
2.主动公开的内容应进一步充实。根据退役军人保密工作要求,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引导各业务部门及时报送动态信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市密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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