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由密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密云生态商务区管委会编写。本报告中所陈述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密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密云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8号,邮编:101500,电话:010—69044661)。
2020年,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坚持以公众关切为导向,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努力提升公开质量,扎实推进政府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增强。
(1)主动公开。按照区政务服务局的工作安排,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公开各类信息108条,公开信息内容全部经管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后上传政府网站,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且全部实行源头管理、保密审查管理,实现全部电子化。
(2)工作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由园区管委会宣传科统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对照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要求、不予公开内容和保障机制。按照规定要求,在第一时间内,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企业招聘、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为强化领导,管委会责成1名副职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两名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具体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
同时,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迅速、全面公开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全年所有公开信息全部由一把手审核并签字后公开,并留存档案。
(3)履职情况。针对人员岗位调换情况,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全年参加区政务服务局2次,自己培训2次,累计培训人员8人次。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对各部门上报信息及错别字严格把关,杜绝文字错误,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认知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还存在片面或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因人员调换,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0年,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将严格按照公开条例,强化人员培训,提升工作认知度,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信还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北京密云生态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7日
经济开发区(生态商务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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