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邵渠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严格贯彻落实区政务服务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东邵渠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规章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着力打造廉洁型、学习型、法治型、效能型、服务型“五型”机关。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主动公开的所有文件均实行电子化档案管理及签字纸质档案管理,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5件,5件都是当面申请,其中4件已按要求已办结,另一件还在办理中。
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镇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培训2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的编撰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的程序以及答复内容等方面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6
4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25
+1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0.00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2020年,东邵渠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1年,我镇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东邵渠镇将按照“能公开尽公开”的基本要求,做到主动积极公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让信息公开成为推动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促进东邵渠镇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东邵渠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
东邵渠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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