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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营地区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0-03-02 09:30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檀营地区办事处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密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清单所列主动公开部分的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更新发布,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从2019年1月到2019年12月31日,我地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法规文件9条,规划计划17条,行政职责1条,工作动态95条,营商动态12条。公开内容包括机构信息、预决算、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防灾减灾等信息。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主管政务公开领导和其他班子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地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政务公开的内部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落实《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为方便公众便捷有效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栏目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极大方便了公众申请。进一步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准备,畅通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时限进行答复,并依法规范答复形式及内容。

(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按时办结3条。其中,当面申请0件;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3件;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管理情况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本地区重点围绕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等领域,对涉及的政务事项,进行了“全目录、全流程”梳理,建立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公开属性、主体、时限、方式、依据等要素在内的“10要素”公开标准模板,形成了一套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内容逐步覆盖了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公开实效也进一步提升。

(五)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新时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按照上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专栏进行栏目整合,有效提高专栏的便捷使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及紧迫感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3

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730

-720

1010

行政确认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2

+32

42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

6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8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是各科室之间的协调与联系还不够紧密,信息公开和更新的及时性、有效性还有待提高。

(二)2019年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确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安全工作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扎实推进本地区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良好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组织开展“初心·同行”政务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二是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企业发展”年会、旧村改造搬迁扫尾工作、久润东区8号楼南侧与檀西路之间的断头路、充电电动车棚、小区进行出入封闭式管理自动登记识别系统、便民中心服务、理论家走基层、民族传统文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风廉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和折子工程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三是落实主要负责人 “第一解读人”职责,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解读了2条内容。四是对全清单所列主动公开部分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更新发布,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五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机构信息情况等重要内容做到了及时、准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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