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由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信息受理点,受理点设在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的顺利开展。截至2019年底,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公开形式、便民服务上做了大量工作。更新了《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阅。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主动公开信息共95条,其中法规文件类4条,规划计划类3条,行政职责类2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65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受理方式为当面申请,均已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情况
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制定了《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并印发至各科室、队、基层单位,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流程,确保公开内容的快、准、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9月至10月份,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区政府服务局完成公开专栏与政府网站整合以及区政府网站新栏目设置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机关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次,指导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全局各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相关业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5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8
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27
32
行政确认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69
行政强制
3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4
78.56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主要有以下两方面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方面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
2.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方面信息公开意识欠缺。
2020年,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和交流活动,强化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保障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机构改革后,一是根据新的机构职能,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时更新调整机构职责、领导介绍、调整领导分工情况及机构设置等信息。二是根据区“双公示”要求,针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类信息进行了实时更新。按时更新了文化和旅游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双随机事项。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月3日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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