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商务局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运作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切实落实的制度。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政府运作的情况和掌握所需要的资料,有助于更好的规范政府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更是公众行使对政府和国家管理活动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前提,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区政务服务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区商务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本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区商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公民、组织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掌握或控制的信息拥有知情权,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不予公开事项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有效方式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区商务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区商务局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在具体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区商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积极履行法定职能,做好以下工作:
1. 办理区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2. 维护和更新区商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3. 组织编制区商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 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5. 区商务局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二)主动公开内容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区商务局在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条数89条,较上年度环比增长17.11%,其中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
1. 机构职能类,更新8条,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 法规文件类,更新21条,包括区商务局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转发北京市商务局制定的关于建设跨境电商、促进商业服务业发展以及便民菜店建设等文件;
3. 规划计划类,更新10条,包括区商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部门决算情况;
4. 行政职责类,更新3条,主要为区商务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职权清单;
5. 业务动态类,更新47条,主要为区商务局对粮油市场价格动态监管信息,为构建良好营商环境而开展的各项促进消费的举措活动等。
(三)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区商务局在2019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情况
区商务局在区政府服务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条例》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对于由区商务局制度的政府信息,由区商务局负责公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对于区商务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机关的,应当与有关机关协商、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涉及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并予以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自2019年9月10日起,区商务局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局工作,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区商务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公开信息时,应当方便公众,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供公开效率。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可信、准确无误。在公开的同时,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要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信息,又要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提升区商务局机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区商务局组织机关人员对《条例》内容展开学习、交流、研讨。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四个方面对《条例》内容展开深入学习,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及程序,落实好“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工作要求,对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通过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进一步配合区政务服务局开展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七)市和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区商务局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局关于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时完成信息更新及统计上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规范行政职权的行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4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0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对于《条例》规定的涉及区商务局在其他管理服务事项的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充分;二是公开信息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和规范;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为解决上述问题,区商务局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网站建设,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三是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区商务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工作水平,深刻认识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落实好《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保障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
北京市密云区商务局
2019年01月03日
商务局2019年度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