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共4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密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bjmy.gov.cn/zwgk/zfxxgk/zfxxgknb/gknb2018/201904/t20190409_195715.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西路32号,联系电话:010-69042485)。
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落实《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和《关于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重点领域》)文件相关要求,注重公开实效,注意处理好公开与服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努力在信息公开、解读回应等领域实现突破,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机构
我局明确领导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紧密联系,加强业务工作中信息公开相关问题的指导和协调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部门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该部门业务领域内信息的定期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二)完善制度建设
对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咨询、接待、受理、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增强责任意识,提高了工作效率。注重工作中的层层留痕,降低法律风险。调整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增加审批程序为主要领导负责最终审批。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加强教育培训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2018年共组织2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召开1次当前几项重点工作专题会议。指导各部门相关业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务操作培训,梳理依申请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全局各部门的公开意识,提高相关业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认真研究落实文件精神
认真落实《要点》、《重点领域》文件,以及《政务公开全清单》中要求公开内容。我局认真研究《要点》和《重点领域》文件要求,提出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审查程序等;2018年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共梳理具体职责72项,其中主动公开部分37项。最终,按照《要点》和《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当年编制的《政务公开全清单》按时限完成所列条目的公开任务。
(五)积极做好政策解读
紧密围绕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要求各部门在报送制发拟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请示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加强“一把手”解读,局主要领导开展重要政策解读,坚持一年不少于一篇“一把手”解读稿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条,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3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89条,通过新媒体政务微博(名称:密云民政)发布信息16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受理的3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全部按时办结,依法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制度研究不够系统深入,部分领域的公开标准有待完善。
(二)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继续提升。
(三)培训的针对性和效果有待提高。
面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2019年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在群众关心问题上的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形成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长效机制。年初制定好工作方案,制定目标,明确任务和分工,同时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优化和调整。二是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有针对性的组织干部对民政业务、法律法规、安全保密、信息公开等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将民政知识与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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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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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密云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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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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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8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9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57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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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8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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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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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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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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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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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1 |
单位负责人:许宝生 审核人:张云鹏 填报人:赵婉 |
联系电话:69042485 填报日期:2018.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