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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03-20 14:28 来源: 财政局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密云区财政局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落实《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69041643,电子邮箱:myczj207@126.com。

2018年,密云区财政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完成情况

(一)落实《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8年,区政府办印发的《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密政办字【2018】64号)共涉及区财政局四项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我局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并持续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协调发布金融领域政策措施。区财政局加强与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局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转发相关政策文件。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已适时向社会公开7条相关法规。

2.持续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构建公平、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区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2018年1月19日,区财政局在首都之窗以及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及时公布2018年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公开。

3.大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部署,实行公共资源配置全程公开、全程留痕。为体现政府施政公平,保障公共资源安全,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区财政局积极在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一是在政府采购专栏中,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等内容;二是在财政资金专栏中,及时向社会公布区财政局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

4.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涉密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区级部门都要公开本部门预决算。一是由区财政局在金财网上下发《密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并进行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高效推进了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北京市密云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工作;二是66家部门于2018年8月30日前在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通过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我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连续3年实现100%,率先走在了全国前列。

(二)落实《关于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情况

2018年,区政府办印发的《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密政办字【2018】63号)共涉及区财政局三项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我局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并持续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招标投标信息。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在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采购专栏中,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等内容。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一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公开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信息,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促进我区“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取得实效;二是公开住房保障领域项目建设方面信息。主要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等信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兜底作用,确保将国家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公开政府采购领域信息。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采购项目信息,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一是公开扶贫协作和低收入农户增收领域信息。及时公开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领域投入资金情况,推进扶贫协作和支援、区域合作以及我区结对帮扶开展情况信息公开;二是公开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立足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进公共文化体育的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三是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根据局领导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亚东同志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吴成刚同志任副组长,其余副职领导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责成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工作年度报告,负责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信息畅通。

2.推动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2018年年初按时编制《密云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定期更新《密云区财政信息公开目录》,为方便群众获取财政信息提供指导;进一步完善《密云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财政信息严谨、准确;健全《密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按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3.注重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密政办字〔2018〕64号)等文件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自学;二是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学习相关知识;三是在局长办公(扩大)会上传达《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关于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全力组织。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密云区政府网站上,区财政局主动公开了区本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涉及保障民生、支持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建设和财政改革创新举措等信息。同时,区财政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自查整改,更新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动态等栏目内容。

(五)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2018年区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共3件,依法依规向人民群众提供了财政信息。

2018年区财政局未发生接受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区财政局的相关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咨询类信息全部属于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已详细告知网上查询的途径和方式,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2018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及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不足,需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不断丰富、载体建设有待加强、创新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区财政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梳理财政信息,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拓宽广度和深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众知晓率;三是抓好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条例、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业务培训,争取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财政信息。

三、2019年工作计划

区财政局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公开工作要点,重点开展三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主管科室和其他业务科室通力配合的协作机制,促进我局内部工作运转更为顺畅。

(二)全面持续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文件要求,并注重信息时效性,进一步提高更新信息速度。

(三)加强对依申请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积极稳妥应对,尽可能杜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促进我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019年,区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全方位推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以“阳光财政”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7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5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0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0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0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4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3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财政局2018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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