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北京市密云区司马台雾灵山国际休闲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认真开展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2018年度工作总体情况
2018年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下发了政务公开全清单,实现了以清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督查公开”。2018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开情况
管委会2018年共主动公开信息98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动态类信息87条。做到了对重点工作、古北水镇项目、自身建设及时、准确的公开,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管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做到主动予以公开。
2.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管委会通过政府网站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强与密云政务网、宜居密云微信等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扩大信息的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收到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为0。未产生相关费用。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未产生相关费用。
二、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围绕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
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依照财政局要求,及时准确公开2017年决算和2018年预算情况,做到了及时公开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政务采购情况。
(二)推进政策执行公开
对推进重要政策措施,管委会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了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以及工作成效。重点对古北水镇日常与节假日安全监管、检查和服务保障工作、推进古北水镇建设运营手续办理以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区各级会议精神等重点工作进行公开。
(三)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照《北京市密云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公开公布和解读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管委会建立并完善了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拟制公文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并对公文的公开属性进行目录管理,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
(四)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
管委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一位副主任主管,专人具体负责、并建立了逐级审批制度和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了对公开内容、时机、公开方式的分析研判以及审查管理,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五)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
按照“覆盖全面、事项明确、标准清晰、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根据机关三定方案,组织各科室全面梳理与职责相关的业务工作,摸清政务信息底数,明确公开属性和依据,最终编制了管委会政务公开全清单,实现了以清单“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督查公开”。
二、存在问题
管委会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接下来将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全清单不到位。
(二)能够按照要求足额足量完成信息公开任务,但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将全清单作为公开工作行动指南,指导引领实际工作。实施政务公开全清单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以及管委会实际工作职责变化,调整全清单内容。定期向各部室下发全清单,督促各部室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在大会上进行通报,确保清单执行到位。
(二)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确保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公开。
(三)将出台《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按照部室工作职责,分配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每月将公开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下发到各部室,每季度将在全体大会通报各部室工作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将纳入机关年底绩效考核,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制度出台将确保信息及时足量公开,切实提高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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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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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密云区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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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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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8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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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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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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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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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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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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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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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台雾灵山2018年度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