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以下简称局队)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落实《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电话69041432。
一、落实《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局队结合《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若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在加强政府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方面,规范统计公开,内容及时丰富,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加强解读回应方面,不断加强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在着力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方面,强化政务服务大厅统计窗口服务意识。在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方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清单管理,按照密云区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要求,制定出台《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编制政务公开全清单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覆盖全面、事项明确、标准清晰、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对与统计部门职责相关的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摸清政府信息底数,编制完成《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政务公开全清单》,加强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借力“全清单”实现“引领公开、巩固公开、深化公开”。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做好网站维护,加强网站整合,根据区信息中心关于网站整合工作的有关要求,精心谋划整合密云统计信息网的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密云统计信息网网站下线,相关信息宣传和数据发布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运行。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情况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局队成立了以付小平局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队所抓落实的齐抓共管领导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制度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先后制定《政府信息保密(属性)划分方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保密(属性)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若干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澄清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办法》七项试运行办法,并以统计局队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文件;制定《密云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工作职责》、《密云局队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密云局队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制度》,严格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政务信息宣传方案》、《2018年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实施办法》,加强工作考核,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三)渠道场所
在北京密云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当面、信函、网页等受理渠道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北京密云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有关信息。除此之外,局队还通过出版的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日常统计调查报告、分析等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局队还通过中国信息报、密云报等刊物以及密云广播电台、密云电视台、密云360等媒体公开相关信息。另外,我们在办公楼一层还设置了信息发布大厅,配备了一些必要设施,作为信息发布场所,必要时,可以在这里召开信息发布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四)教育培训
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大信息采集、整理的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以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队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精神,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将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了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根据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统计数据关注程度日益增强的现象,局队加大向公众提供统计数据、解读统计数据的力度,方便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另外,局队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结合区域内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统计数据的公开也为公民和法人进行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局队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属于依申请公开范畴。局队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流程、受理机构、申请表下载等项内容。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有效申请,局队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局队明确了申请受理、申请办理、申请答复等各环节工作。
2018年,局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局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局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8年局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8年局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因此无减免费用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8年局队未发生行政诉讼,因此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七、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8年,密云局队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下功夫、抓落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政府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公开的内容还显单一。2019年局队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努力拓宽政府公开形式,结合受众需求,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多媒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便捷、更高效地做好信息服务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统筹,明确职责,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上报、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和时间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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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 2018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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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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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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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6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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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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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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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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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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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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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统计局2018年度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