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以2017年度北京市密云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北京市密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2017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重点工作,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密云”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密云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10-69042701。
2017年,密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围绕“惠民便民、提升公信”,印发《密云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努力在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公众参与、网站建设等领域实现新突破,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年度重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制度建设。
我区公开工作涉及20个镇街、43个区直和7个垂管部门,覆盖70个机关单位。随着公开职能不断扩展延伸,根据市里通知及时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组织协调管理,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制度,要求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有效强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区公开办具体负责,区经信、法制等部门协同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管理格局。重点完善部门和镇街政府公开队伍建设,要求部门和镇街均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北京市密云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管理、民生、机制建设等10方面48条目录任务,持续深化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等涉及37个部门20个镇街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我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注重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开展多元化业务培训,提升各级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一是组织召开“密云区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培训对象覆盖全区各公开机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聘请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到我区现场授课,提升公开队伍专业性。二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大纲,聘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专家参与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本年度培训达150余人次。三是继续开展针对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的“点对点”培训达200余人次,对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单独指导,严格把关。四是针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一特点,分批次开展“依申请工作入门培训”,保证各单位工作有序衔接。五是深入基层,针对业务量大、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调研指导。
(三)围绕中心大局,推进政务公开。
着力解决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广、信息数量大、标准不统一、考核难量化、公开随意性大的问题,去年底制定并公布了覆盖区级和镇街两个行政层级的《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清单首次从区级部门延伸到基层一线,其中区级清单涉及44个领域339条目录信息1832项内容标准、各镇街涉及13个领域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依法依规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进一步细化了各行政机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了责任主体,实现公开工作可量化、能考核、好监督。
按照“五公开”的要求,针对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预公开;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和新闻媒体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影响面大、群众普遍关心的政策和热点问题,及时做出解读和回应。
(四)夯实工作基础,深化主动公开。
一是完善审查机制。扎实推进政府公文运转与信息公开有效衔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严格保密审查,明确公开流程,确保新生成的所有政府信息都及时确定公开属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完善信息属性转换动态目录和审核报批制度,运行不公开信息转为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转为主动公开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拓宽公开广度。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的主动公开范围,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力争“应公开,尽公开”。截至12月31日,今年全区通过不同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3708条,其中北京密云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952条。
三是做好场所服务。区政府本级向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图书馆、档案局等单位定期移送纸质政府信息1278份;编制发放四期2000余份《密云区人民政府公报》。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本年度共接待咨询1389人次,其中电话咨询807人次,现场咨询582人次,现场查阅410人次,专栏访问量1630人次。
(五)规范办理依申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检验依法行政情况的重要手段,作为行政机关加强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的重要途径。在今年的依申请工作中,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做到高度重视、及时处理、程序规范。全区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遵循“第一时间处理”原则,及时、规范办理依申请,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强由依申请引发行政诉讼败诉风险的评估,适时组织研讨会商,全年开展课题性研讨、协调性会商40余次,成功避免了复议纠错和败诉案件的发生,从而提升了我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六)加强网站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监管力度。我区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经区领导多次批示部署,初步形成了主管区长分管、部门负责的工作格局。印发《密云区政府网站考评方案》,明确网站考评指标,建立网站管理问责机制,加强对网站运维工作的监督考核。全区52家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府网站全部按照国办普查评分要求进行信息内容建设。
二是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取得实效。全面完成了国办和市政府任务。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前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普查情况的通报中密云区连续三个季度普查合格率达100%;对所属网站自查比例达100%;“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按期办结率达100%;所属政府网站名称及域名符合《指引》要求比例都达到100%,圆满完成市政府四次季度普查。截至12月底,“北京密云”政府门户网站为各部门发布公示公告117条,开展调查征集76次,发布新闻12943条;处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问题35条;全区52家网站全部完成2次紧急宣传转载和贯彻落实情况信息的发布工作;“首都之窗”密云区热点栏目更新发布动态信息543条;内网办公系统信息更新发布动态信息533条,发布内网信息特供767条。
三是做好网站管理培训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业化人才,2017年8月23日,组织召开了网站信息建设管理工作培训会。会议详细培训了政府网站的普查监管,着重解读了“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密云区各镇街、委办局及个别企业网站管理人员共94家133人参加培训。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708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34件:制发规范性文件2149件。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2177。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465;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246;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42;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93;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152;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48;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3;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28;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0;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24;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529;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等信息数547。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67;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95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92;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53;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2944。
(二)回应关切与政策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数88。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2(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1)。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0)。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83;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240;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579。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32件(304个事项),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121件,镇街91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37件,占总数的59%;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1%;通过网络提交申请14件,占总数的6%;以信函形式申请79件,占总数的34%。(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2.答复情况
全区232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304项,按期答复182件,延期答复48件。
已答复的304项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74项,占总数的24%;
“同意公开”65项,占总数的21%;
“同意部分公开”8项,占总数的3%;
“不同意公开”27项: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项;涉及商业秘密0项;涉及个人隐私2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1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2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项。(因同一申请涉及两种以上“不同意”公开情形,故分类之和大于总数。)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3项,占总数的11%;
“申请信息不存在”72项,占总数的24%;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6项,占总数的2%;;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项,占总数的2%。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本市已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我区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各行政机关未出现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各行政机关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案件1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
3.举报
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举报。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数为1,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66;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66名,其中,专职人员数3;兼职人员数63;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30万元;全区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举办各类培训班数30;接受培训人数480。
三、存在的不足
回顾全年工作,取得很大进步,但根据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密云实际,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部分单位存在主动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落实工作缺乏动态更新长效机制的问题。 二是部分单位公开意识还不到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三是政务公开需要进一步推进。政策解读的针对性、质量和效果有待加强;回应公众关切的信息化水平不足,需充分利用新媒体提高回应关切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会议开放、重大决策预公开等需要进一步探索机制和办法。
四、下一步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全方位推动我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为密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完善工作体系,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有力保证。一是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机构和人员配备,落实科室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充分发挥各单位公开工作主管科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主管科室和其他业务科室通力配合的协作机制,使单位内部的工作运转更为顺畅。二是制度保障体系。深入贯彻国办、市办两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完善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制度和机制。三是监督考核体系,科学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对各镇街、各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
(二)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提高便捷有序服务功能。
2018年将全面持续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1号)中罗列96项任务,做好网站摸底调研、排查、规范集约整合、对接等等工作,区政府办作为网站主管单位负责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职责,研究出台《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到2018年底,实现全区52家网站整合基本建设,推进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快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使网站开办整合更加规范有序、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便捷、信息数据更加集约开放、安全防护更加稳定可靠、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有力。
(三)稳慎推进依申请公开,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投入更大力量应对依申请工作难题,继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各层级对依申请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积极稳妥应对,加强法律风险评估,尽可能减少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避免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决定被撤销,甚至败诉情况,从而促进我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70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3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149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77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65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246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42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93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152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48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28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24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529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547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7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95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4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8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4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57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32件(304事项)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37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7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3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8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48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0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74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6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2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33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72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6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5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6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66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3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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