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府令第257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密云区财政局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落实《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等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密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69041643,电子邮箱:myczj207@126.com 。
2017年,区财政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密云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等文件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下面从三个方面将2017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一)落实《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7年,区政府办印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密政办字〔2017〕27号)共涉及我局三项工作。截止2017年底,我局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是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局及时将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至全区各单位,确保各项政策在我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加强与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系统链接,2017年7月20日,将市里清理规范后保留的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三是按照市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财政局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督”为原则,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全区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本次清理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2、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积极构建公平、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我局积极开展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2017年9月22日,区财政局向社会及时公布北京市密云区各部门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公开。二是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等信息。
3、推进预决算公开
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支出全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在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专项检查中,我区位列全市第一名,同时也是全市唯一公开率达到100%的区。在全国决算工作会上,我区作为唯一的基层代表进行了典型发言。
(1)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
由区财政局在金财网上下发《密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并进行周密部署,认真组织,高效推进了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密云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17年区本级、66家部门的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
(2)2016年决算公开情况
进一步细化决算公开内容,稳步推进2016年决算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经区人代会批准后,于2017年8月10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局外网网站上主动公开了《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密云区本级政府决算公开情况及说明》;二是66家部门于2017年8月30日前在政府信息统一平台上主动公开了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
(二)落实《密云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情况
2017年,区政府办印发的《密云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共涉及我局三项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政府预决算公开
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支出全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公开至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一是经本级人大批准后20日内公开审议通过的《关于密云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二是推进66家部门在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本部门2017年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情况以及本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及说明。
2、政府采购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信息、中标信息等信息。
3、价格和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是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我局及时将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转发至全区各单位,确保各项政策在我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加强与市财政局政务信息系统链接,2017年7月20日,将市里清理规范后保留的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向社会进行公布;三是按照市局《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区财政局以“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督”为原则,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全区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本次清理有效降低了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
1、机构健全,组织有力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局领导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组建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亚东同志任组长,主管副局长吴成刚同志任副组长,6位副职领导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进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责成专人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负责维护和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工作年度报告,负责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2、制度完整,机制健全
年初按时编制《密云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定期更新《密云区财政信息公开目录》,为方便群众获取财政信息提供指导;进一步完善《密云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财政信息严谨、准确。健全《密云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按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3、 组织培训,加强学习
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密政办字〔2017〕27号)等文件印发给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自学。二是组织各科室科长和业务骨干参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了解相关知识。三是在局长办公会(扩大)上传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全力组织。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是主动公开了区本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二是及时公开了涉及保障民生、支持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建设和财政改革创新举措等信息180条,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自查整改,更新了机构职能、法规文件、业务动态、行政职责、规划计划五类内容。
(五)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出发,2017区财政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5项,依法依规向人民群众提供了财政信息。
2017年区财政局未发生接受群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2017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区财政局的相关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咨询类信息全部属于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已详细告知网上查询的途径和方式,没有发生针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任何费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及各科室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需加以改进和完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不断丰富、载体建设有待加强、创新意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区财政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梳理财政信息,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拓宽广度和深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众知晓率。三是完善网络系统,将财政网站做大做强。提高网络信息更新的速度,扩大网络信息量,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财政信息。
三、2018年工作计划
2018年,我局将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在信息公开范围上拓宽广度和深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进一步提高更新信息速度,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财政信息。
(三)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公众知晓率。
北京市密云区财政局
2018年3月
财政局2017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