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密云区高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81081318、81081090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一、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高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我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岭镇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李冬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镇长殷慧君同志担任,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镇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我镇提高政务工作效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工作透明度的重要载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邀请有关部门对各科室站办所信息员就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进行相关培训,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及时性。做到了专门领导、专科落实、专人负责。完成了《高岭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高岭镇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条例》、《高岭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编制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从2017年1月截至2017年12月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做到主动予以公开。
(二)公开渠道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7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因无申请,故没有答复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2017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7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7年,我镇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依据《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方便群众查询;利用网站、电子屏幕、公开栏等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部分专栏信息主动公开数量偏少,更新不及时。二是工作程序的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进一步发掘和利用。
2018年我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继续组织好《条例》和《规定》的宣传和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开展全方位多样化业务培训。继续安排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提高全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公开意识,牢固树立信息公开贯穿工作始终的理念,提升站位、拓宽视野。
附件:2017年高岭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
|
|
|
|
填报单位(盖章):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8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6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