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以下简称局队)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落实《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电话69041432。
一、落实《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北京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任务内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在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防风险方面,加强预期引导,规范统计公开,内容及时丰富,推进预决算公开。在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强管理方面,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在以政务公开助力连民心、促公信方面,关注民生、问计于民,积极主动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强化管理,健全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为民服务,强化政务信息的服务宗旨。在深化“五公开”,完善机制建设方面,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三级清单管理,加强机关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在加强解读回应,优化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方面,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着力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和问责,着力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及时撰写报送《密云区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政务公开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稳步迈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情况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局队成立了以付小平局长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队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及各科室队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职责。
(二)制度建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先后制定《政府信息保密(属性)划分方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保密(属性)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若干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澄清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办法》七项试运行办法,并以统计局队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的通知》文件;制定《密云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各科室工作职责》、《密云局队信息公开工作清理办法》、《密云局队信息公开电话咨询制度》,严格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北京市密云区统计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社会调查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宣传工作方案》、《2017年统计信息、统计分析实施办法》,加强工作考核,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三)渠道场所
在密云统计信息网、北京密云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当面、信函、网页等受理渠道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密云统计信息网,也可以在北京密云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或下载有关信息。除此之外,局队还通过出版的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日常统计调查报告、分析等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局队还通过密云报、密云情况、昨日区情等区级刊物以及密云广播电台、密云电视台公开相关信息。另外,我们在办公楼一层还设置了信息发布大厅,配备了一些必要设施,作为信息发布场所,必要时,可以在这里召开信息发布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四)教育培训
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全面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局队认真落实相关制度精神,本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将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进行了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根据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统计数据关注程度日益增强的现象,局队加大向公众提供统计数据、解读统计数据的力度,方便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另外,局队密切跟踪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结合区域内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为党政领导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统计数据的公开也为公民和法人进行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2017年,局队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局队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属于依申请公开范畴。局队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流程、受理机构、申请表下载等项内容。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有效申请,局队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局队明确了申请受理、申请办理、申请答复等各环节工作。
2017年,局队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严格按照办理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答复情况为:根据相关科室意见,结合《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未经汇总、加工、分析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拟向申请人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统计局分别向北京市密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发出《关于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主体机关的函》,三家单位函复结果均为该信息不属于其公开范围,因此统计局无法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义务机关,不能对公开主体进行指向。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局队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以及免除费用的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局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6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局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7年局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因此无减免费用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7年局队未发生行政诉讼,因此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七、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7年,密云局队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各项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便民利民上还需多样化等。2018年局队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条例文件的学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三是围绕中心工作,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做好信息服务工作,方便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统计局2017年度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