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单位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有效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结合实际,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落实主动公开任务,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公开各类业务信息,充分展示我中心在为农服务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保障了为农服务工作的透明化,互动化。截至目前,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02条。
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1.完善信息公开程序,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制度,并由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建立并严格执行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每条信息从产生到审核,再到公开均由专人负责,拟公开信息均需进行保密审查,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同时,还坚持执行了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审核制度,每条业务信息由业务科室撰写,经业务主管领导审核后,由中心办公室统一公开并存档,有效确保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按照《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一是更新完善了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便于群众查询;二是强化了不同公开宣传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使各渠道公开内容准确一致;三是加强了对重要舆情的监控,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虚假、不实信息,并及时予以上报和澄清。四是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组织各科室站所信息员开展培训学习交流会,针对信息撰写、审核等关节进行了讲解,全面提高了各科室站所信息员的业务水平,保障了信息报送质量。
3.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健全了以中心主任任组长,信息宣传主管主任为副组长,中心各科室、站、所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由中心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健全机构、责任到人,形成了“主管领导负责制”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7年,我单位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质量和信息实效性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1.梳理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对区委二届四次全会重点督查事项、重点工程进行梳理细化,将“十、百、千、万”创建工程完成情况、蔬菜、粮食、水产养殖等重点工程进度和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化信息服务等体系建设情况,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完善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公开、存档等环节管理,坚持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拓展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促进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同时还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公开单位工作计划,三公经费情况,年度预算、决算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持续开展信息公开相关培训。加强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针对重点督查事项、重点工程等政务公开事项开展信息培训,引导各科室站所信息员围绕中心重点报送信息、进一步规范报送程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确保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7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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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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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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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2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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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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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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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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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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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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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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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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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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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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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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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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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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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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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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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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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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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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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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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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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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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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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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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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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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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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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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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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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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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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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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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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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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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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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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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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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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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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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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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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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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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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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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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单位负责人:冯杰明 审核人: 刘春梅
填报人:相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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