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司法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密云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密云区新西路60-2号;邮编:101500;联系电话:010-6904192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从2008年5月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底,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司法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认真清理工作信息,编制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法公开本单位的基本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各单位依法提供司法行政信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进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司法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开通了政府信息直通车专线电话,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编制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本单位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同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6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6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6年,司法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目前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如下4个方面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
(3)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4)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1)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2)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区政府和市司法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3)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密云区司法局
二0一六年三月
司法局2016年度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