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环保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的事项。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的信息有743条。其中:
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占总数的0.2%;
行政审批类信息542条,占总数的72.9%;
行政处罚类信息24条,占总数的3.2%;
动态新闻类信息175条,占总数的23.5%。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8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占62.5%;信函申请3件,占37.5%。
在已答复的8件依申请中:
1、“按时办结”为8件,占总数的100%。
2、“同意公开”为2件,占总数的25%。
3、“同意部分公开”为1件,占总数的12.5%,
4、“不同意公开”为1件,占总数的12.5%。
5、“信息不存在”为4件,占总数的5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
1、推进大气环境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 按照市环保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向公众公布本区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的官方网站等。
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1)在《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中公布了查看全市(包括我区)空气质量的官方网站;
(2)在密云区环保局官方网站公布我区每日空气质量情况;
(3)在环保局办公楼一层电子屏幕显示我区每周空气质量情况,以及完成全年指标倒计时;
(4)每日为密云区政府官方网站提供我区空气质量,区政府官网滚动显示;
(5)遇空气重污染预警时,为区电视台提供材料,电视台、广播电台滚动播出预警信息以及健康提示和防护建议等信息。
2、推进水环境信息公开
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2016年我局继续做好地表水水质状况的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主要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北京市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的信息进行公开,属于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国控包括: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檀洲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万家水务有限公司(溪翁庄污水处理厂)和北京力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寨污水处理厂);市控包括:北京市密云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宾阳垃圾填埋场、北京青岛啤酒三环有限公司、北京汇源九龙沟绿色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公开的渠道是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国控频率为每季度公开一次,市控频率为每半年公开一次。今后将逐步公开北京市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
(二)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是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的重要内容。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化的探索。《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内容,既:公开环境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公开环境信息是充分征求意见的前提,有效征求公众意见是实施公众参与的关键。
2012年以来,我局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推行报告书简本受理前公示,增加环评工作透明度。我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过程中,按照环保部要求,积极推行报告书简本受理前公示,将公示网址链接放在我局门户网站主页面显著位置,这样既方便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增加了项目透明度,同时也为项目增加了一条公众参与的途径。
今年初,为强化环评公众参与工作,深入落实《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又重新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在环评过程中不但要求各建设及其委托的环评机构要抓好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工作,而且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三个阶段”,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的相关环境信息。
在环评编写阶段,监督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如公共媒体、网站、特定场所张贴公示材料等)公告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等内容,向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并将项目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作为公众参与篇章的一部分写入环评报告。
在环评受理阶段和环评批复阶段,我局根据环保部及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规定,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上审批系统中进行受理及审批公示。
2016年,我局共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信息542个,做到了全面、准确的信息公开。
(三)推进环境污染监测和治理信息公开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京环发【2014】31号《北京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中“积极公开推进企业落实自行监测信息责任”及相关要求,我局做到了及时主动公开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及时主动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企业、市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式和路径;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效果等环境信息;规定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2、自行监测方案3、自行监测结果4、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目前,我区四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对外公开网站已全部建设完成,且正常运行,基本公开项目齐全。
五、人员和收支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今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今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未发生申诉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环境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密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密云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