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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岭镇

发布时间: 2016-03-25 09:12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政府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密云区高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81081318、81081090

密云县高岭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日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5年底,高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年里,我镇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副镇长主管、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各科室协助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保密审查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门领导、专科落实、专人负责。完成了《高岭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高岭镇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条例》、《高岭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编制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从2015年1月截至2015年12月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做到主动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工作,即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答复情况

因无申请,故没有答复情况。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5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5年,我镇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本镇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针对本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依据《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依法规范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机制,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方便群众查询;利用网站、电子屏幕、公开栏等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上级要求的建设水平以及政务、社会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应进一步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把握好尺度。

2016年我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密云县高岭镇政府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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