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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16-03-08 10:45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区环保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的事项。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5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15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 967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967条,依申请公开的公文类信息8条,不存在不予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的信息有96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公开专栏,并重点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

1、推进大气环境信息公开

我局严格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市环保局的工作要求,及时向公众公布本区空气质量日报、预报、健康提示及防护建议等综合信息的官方网站等。

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在《密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中公布了查看全市(包括我区)空气质量的官方网站;在密云区环保局官方网站公布我区每日空气质量情况;在环保局办公楼一层电子屏幕显示我区每周空气质量情况,以及完成全年指标倒计时;每日为密云区政府官方网站提供我区空气质量,区政府官网滚动显示;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空气质量变化情况,每日定期沟通,异常情况随时联系,掌握站点总体情况及异常情况,进行汇总、计算、分析,通过短信等形式报送区、局领导;遇空气重污染预警时,为区电视台提供材料,电视台、广播电台滚动播出预警信息以及健康提示和防护建议等信息;编制空气质量季报、年报,通过大气污染防治简报向全区各成员单位发送。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公开:每月对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区政府督查室;定期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汇总,通过大气污染防治简报对全区各成员单位发送。

  1. 推进水环境信息公开

    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2015年我局继续做好地表水水质状况的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

    主要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的信息进行公开,属于环境信息主动公开。我区主要涉及三家污水处理厂,包括: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檀洲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万家水务有限公司(溪翁庄污水处理厂)和北京力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寨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加大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

    信息公开的渠道是通过局网站对外公开,频率为每季度公开一次。今后将逐步公开北京市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

    (二)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是保障公众环境权益、加强环境决策民主化的重要内容。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制度化的探索。《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内容,既:公开环境信息和征求公众意见。公开环境信息是充分征求意见的前提,有效征求公众意见是实施公众参与的关键。

    2012年以来,我局对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推行报告书简本受理前公示,增加环评工作透明度。我局在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过程中,按照环保部要求,积极推行报告书简本受理前公示,将项目报告书简本挂到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及北京市密云区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受理前公示,这样既方便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增加了项目透明度,同时也为项目增加了一条公众参与的途径。

    今年初,为强化环评公众参与工作,深入落实《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又重新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在环评过程中不但要求各建设及其委托的环评机构要抓好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工作,而且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三个阶段”,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的相关环境信息。

    在环评编写阶段,监督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机构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如公共媒体、网站、特定场所张贴公示材料等)公告建设项目情况简述、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等内容,向公众提供报告书简本,并将项目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作为公众参与篇章的一部分写入环评报告。

    在环评受理阶段和环评批复阶段,我局根据环保部及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规定,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网上审批系统中进行受理及审批公示。

    截止到目前,我局共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审批信息579个,做到了全面、准确的信息公开。

    (三)推进环境污染监测和治理信息公开

    根据北京市环保局京环发【2014】31号《北京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中“积极公开推进企业落实自行监测信息责任”及相关要求,我局做到了及时主动公开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及时主动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企业、市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式和路径;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效果等环境信息;规定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1、企业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2、自行监测方案3、自行监测结果4、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目前,我区四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对外公开网站已全部建设完成,且正常运行,基本公开项目齐全。

    五、人员和收支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今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今年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5年度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未发生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们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配套制度不够完善,公开范围不够广泛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摸索和解决。

    (二)改进措施

    1、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促进相关部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2、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做好网站的建设工作。

    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发布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3、继续探索创新公开形式。

    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密云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

     附件:密云区环境保护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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