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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16-01-27 16:33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密云区文化委员会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问题建议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密云区文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密云区西门外大街2号;邮编:101500;电话:69041925;传真:69085706;电子邮箱:mywwdzb@126.com)。

一、 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文化委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信息受理点,受理点设在文化委党政办公室,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的顺利开展。2015年文化委举办了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负责信息撰写,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确保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文委相关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培训会的召开进一步推进了文委信息员队伍建设,为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截至2015年底,文化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公开情况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文化委主动公开信息共66条,其中法规文件类2条,占总体比例为:3%;业务动态类信息60条,占总体比例为:91%,“三公”经费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为:6%,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涉及区域内多项文化活动,财政预算情况等最新信息,着力推进文化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众充分了解最新政府信息。

2. 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文化委在公开形式、便民服务上做了大量工作。编印了《文化委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方便公众查阅。从实际出发,采取了网上发布、区图书馆、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 申请情况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未产生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例。

2.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严格执行《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四、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文化委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 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结合文化委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点落实情况如下:

1.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文化委加大财政性资金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稳妥有序地推进文化委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消费”预算情况公开。

2.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将涉及业务领域的文化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进行公开。

3.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文化委网站资源,公布了群众文化工作、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动态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六、问题建议及改进措施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了进一步深化,信息数量相较上一年也有了大幅增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展望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进度应进一步加快推进。2016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和交流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充实内容,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三是通过监督电话、完善考核制度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密云区文化委员会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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