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密云县体育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密云县体育局办公室,电话:69072309。
一、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坚持和发展社会民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政府执政理念和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和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具体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颁布以来,我局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体育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体育局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体育工作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组织机构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于2007年5月正式成立了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组,全面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牵头,下设支组到各科室,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责成专人主要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基本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即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三是根据,明确了信息公开事项、制定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梳理了现行的体育法规、制度,公开了信息公开机构及各部门(单位)联系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主动公开情况
结合工作实际,县体育局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界定为:领导成员简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县体育局规范性文件;体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体育年度统计信息;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及其法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审批时限以及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准予许可的决定等;全县性体育竞赛、交流、表彰奖励的有关情况;体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余条,基本做到了所有类别的全覆盖。
四、咨询情况
密云县体育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1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约11次,当面咨询接待约3次。咨询内容主要是我局的大众健身场地是否面向社会开放,我县专项体育场馆所在地,以及收费标准。结合咨询要求,力争在政府信息网进行完善,提供更多更全面的信息服务。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体育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根据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厅确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截止2014年12月31日,尚未出现上述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密云县体育局2014年内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等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县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待加强;二是各处室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前几年政府信息清理困难较大;四是公开内容不平衡,财务和招投标等信息的公开力度有待加大。下一步,县体育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着力在充实公开内容、规范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和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体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推动全县体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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