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围绕2014年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证了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法规文件22条,规划计划11条,行政职责16条,业务动态82条,未收到已申请公开申请。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公开我局预算执行情况,内容包括收支预算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局预算执行信息。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对各类财政政策特别是重大民生政策及资金安排总体情况、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二)坚持重点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低保信息公开。每月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所有农村城市低保人员、城市特困人员、城市五保信息,防止骗保、错保现象发生。二是加社会救助工作的信息公开。不定期对社会公开社会就对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优抚社救对象危房翻建补助资金等群众关注的内容。三是坚持推行民生政策解读制度。编写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随同政策文件公开,帮助群众正确理解国家政策,引导社会舆论,消除误解。
(三)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在已有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送交制度、协调发布制度、考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
2.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在局长办公会前10分钟学法活动中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参加县公开办举办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沟通和交流。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用规范,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办理等环节。
(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建设多样化的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群众查询。除了通过北京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我局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主要平台来公开民政政府信息外,我局还分别建立健全了各项信息公开的便民措施,设立了触摸屏、公告栏、宣传手册、咨询处、民政局公务网站及投诉电话等设施,将需公开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办事程序、依据、责任部门全部公开。局内开设了专门的接待处,安排专门接待人员,依法书面受理信息各项公开申请。
2.是增加民政业务公开范围,提升民政工作透明度。今年我局开始在原有的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在我局门户网站主页进行公开,公开范围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证人姓名、所在区县和街道(乡镇)名称。公开期限为自批准享受保障之日起,至终止最低生活保障之日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民政业务所涉及领域广泛,业务种类繁多,应尝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2、民政资金信息不够详细。民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目前公开的年度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已不能满足当下较高的群众关注度。
(二)改进措施
1、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民政资金信息公开内容。计划采取“三全部公开”措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一是计划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全部公开,二是计划年内将各领域民政资金全部公开,三是将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全部公开。
2、创新公开渠道。尝试采用电子邮件发送、便民终端机等主动公开方式,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
密云县民政局
2015年1月29日
北京市密云县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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