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
一、概述
2013年,我局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明确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时部署、积极推动,健全制度、拓展形式,加强检查、抓好监督,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阳光低保建设、优抚政策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8条,法规文件7条,规划计划8条,行政职责2条,业务动态80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时出具告知书。因申请人为五保对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所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公开我局预算执行情况,内容包括收支预算说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让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我局预算执行信息。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对各类财政政策特别是重大民生政策及资金安排总体情况、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进行公开。
(二)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在已有保密审查制度、信息送交制度、协调发布制度、考评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
2.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加强学习培训,注重学习培训的实效。在局长办公会前10分钟学法活动中增设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参加县公开办举办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信息公开人员的工作沟通和交流。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使用规范,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办理等环节。
(三)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建设多样化的信息公开平台,方便群众查询。除了通过北京市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我局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主要平台来公开民政政府信息外,我局还分别建立健全了各项信息公开的便民措施,设立了触摸屏、公告栏、宣传手册、咨询处、民政局公务网站及投诉电话等设施,将需公开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内容、办事程序、依据、责任部门全部公开。局内开设了专门的接待处,安排专门接待人员,依法书面受理信息各项公开申请。
2.是增加民政业务公开范围,提升民政工作透明度。今年我局开始在原有的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制度基础上,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在我局门户网站主页进行公开,公开范围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证人姓名、所在区县和街道(乡镇)名称。公开期限为自批准享受保障之日起,至终止最低生活保障之日止。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员基本为兼职,除政府信息公开外,承担多项其他工作,人员经常变动,而工作的任务重、事务多,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
2、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为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民政业务所涉及领域广泛,业务种类繁多,应尝试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3、资料处理不够及时。部分区及部门对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未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发文文件未形成目录;依申请公开告知书语言不够严谨,相关资料卷宗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召开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的交流会,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职责及权利义务,普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相关制度。根据人员机构变化和分工调整,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检查和督办,督促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到位。
4、创新公开渠道。尝试采用电子邮件发送、便民终端机等主动公开方式,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
密云县民政局
2014年2月14日
北京市密云县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