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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3-03-12 15:43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司法局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司法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密云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密云县西门外大街12号;邮编:101500;联系电话:010-6904192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从2008年5月起司法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司法局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认真清理工作信息,编制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依法公开本单位的基本概况、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各单位依法提供司法行政信息,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为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阳光政府进程中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司法局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开通了政府信息直通车专线电话,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编制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本单位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同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2年,司法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电话咨询0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通过对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归纳出目前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如下3个方面的问题:

(1)信息公开及时性不够;

(2)信息公开渠道较单一;

(3)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系统稳定性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到位;

(2)整合资源,协调力量,争取采取更多的途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公民知情权;

(3)加强网站信息更新及系统维护培训学习,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和学习,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2年北京市密云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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