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水务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网站(www.bjmy.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密云区水务局办公室(电话:69042146,邮编:101500,电子邮箱:bjmywater@126.com)。
概述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区政府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水务局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按照制定的《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制度规范,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建设情况。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确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渠道场所及教育培训等情况。经常利用每周五下午学习的时间,认真组织局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利用宣传栏刊登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做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水务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等渠道公开。在便民的服务上成立了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设备、在规定时间内为大家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0条,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充实。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加强专、兼职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梳理我局在行业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信息,充实公开内容。
密云区水务局
2013年3月
2012年北京市密云县水务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