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农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13-02-28 15:40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2年度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密云政府网站(http://www.bjmy.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密云县新南路甲52号;邮编:101500;联系电话:010-69083718;电子邮箱:69083718@163.com)。

一、概述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粮食、经济作物、蔬菜的生产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农机管理和技术推广以及农机学校教学工作;农产品安全、植保、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检验工作;水产管理和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培训、上报项目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农业服务中心通过政府网站、下发通知、设置宣传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并通过来访、电话等方式热情回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关农业方面的各种问题,为我县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公开信息。通过北京市政府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农业服务中心在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3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全部为工作动态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农业服务中心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农业服务中心设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全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一)申请和答复情况农业服务中心共接受咨询10余次,全部是电话咨询形式,并得到了满意答复。(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由于《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过程中,因此农业服务中心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行政复议农业服务中心机关尚未受理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二)行政诉讼农业服务中心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农业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尚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查阅方式有待优化。

2013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三是整合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服务形式;四是进一步发挥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查阅服务作用。

密云县农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2012年度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