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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

发布时间: 2012-03-27 17:51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地震局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地震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69041672。

一、概述

2011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县地震局以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信息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5条,涉及日常政务和工作动态,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中,本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做到主动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工作,即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本局的政府信息相对较少,在2011年度中能够做到及时将相关信息予以主动公开。但存在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众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密云县地震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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