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密云政府网站(http://www.bjm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政市容委办公室。联系电话:69044627,联系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西路60号。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委配备了十五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取了由政府网站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度市政市容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委未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关注支持下,我委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但仍有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上重视不够,有待提高;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我委以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我们将着重从信息公开意识和信息公开督查制度两方面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科室要结合本科室实际工作,按照《密云县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将逐步贯彻实施信息督促制度, 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
2011年北京市密云县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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