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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镇

发布时间: 2012-01-18 11:07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政府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石城镇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本镇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石城镇党政办联系,联系电话:61025241  61025340。

一、概述

201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坚持为民、便民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目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镇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石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强调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及时性。完善我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了我镇政务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透明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认真开展信息清理、保密审查工作

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查”的原则,认真开展信息清理,切实加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领导,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工作抓具体、抓落实,把各项保密措施落到实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实行逐级管理制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负责制,由石城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严密性,全年没有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

(三)确定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依申请工作机制

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对不予主动公开的信息进一步清理审查、分清信息属性。结合我镇实际,指定一站式全面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指南,指南内容包括一站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申请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

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尽量避免将公共性政府信息只向个别申请人公开,以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一再申请,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四)完善接待场所建设,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

为了保证村民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到政府工作动态和相关的工作信息,全面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完善网上政府公开目录,特别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信访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场所,加大我镇一站式建设力度,配备桌椅、电脑等基础办公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同时在各村级图书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石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便民手册等宣传材料,为不方便上网的村民,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保证他们及时的了解到政府公开的相关信息。

(五)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

为使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明确我镇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程序、方式及发布时限,并结合我镇实际,完善《石城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包括《石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清理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在内的石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完善《石城镇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答复预案》、《石城镇关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答复预案》等各种预案体系。以制度管人,狠抓落实,规范工作程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镇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了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公开了镇政府产生的社会管理,如《石城镇2011年环境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保水是第一责任、生态是第一资源、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密云生态涵养发展区工作方略,坚持“做足山水文章,发展生态旅游,富裕石城百姓”的发展方针,切实把环境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公开《石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石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号令》、《石城镇2011年防汛工作预案》,公开《石城镇人民政府201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作了如下工作:

1.互联网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和监督投诉,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子栏目。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以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公共查阅点

镇一站式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设立了政府信息咨询电话,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编制并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资料,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我镇已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录入、上传政府信息9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法规文件类的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业务动态类的信息7条,占总体的 比例为78%。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6人,均为兼职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

1.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0元。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为0元。

五、咨询工作

2011年度本镇接受群众咨询9次,其中政府信息咨询电话7次,当面咨询接待2次。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本镇没有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本镇也没有收到各类针对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紧紧围绕我镇中心工作和群众需要了解的各项事宜及时予以主动公开,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增强了机关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同时为宣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提供了更好的途径。如:《石城镇人民政府2011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石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暨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公开,群众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能够及时获取相关政策信息,提高了特殊时期及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火意识,为圆满完成我镇201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组织协调。文件的制定往往不是一个科室能够独立完成的,面对文件出处复杂等问题,我镇建立了各科室站办所发布信息的协调机制,采取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会商的形式,决定文件是否公开。同时制定各项答复预案,明确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了全体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

三是场所建设。采取便民服务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向村级延伸,目前我镇15个村级图书室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覆盖面达到100%。使我镇依法行政队伍工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依法行政的思想和观念逐步在全体机关领导干部中得到深入,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自学性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日益增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还需要加强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学习。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石城镇人民政府

2012年1月17日

2011年信息公开年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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