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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10-03-01 11:04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城管执法局  字体: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密云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联系电话:69041096。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3月起我大队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09年底,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   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加强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我大队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由办公室和指挥中心各出1人负责。

三、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确保政府公开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我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各科室依职责梳理目录,认真抓好落实,整理好2009年我大队涉及的公开信息10条,报主管领导审核后公开。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大队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大队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为(1)政府大的触摸屏(2)网络途径)进行公开。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正确履行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大队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兼职人员共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9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9年,我大队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我大队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0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针对我大队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大队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我大队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执行的制度。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1、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制度办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正确履行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密云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二○一零年三月

城管大队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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