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卫生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密云政府网站(http://www.bjm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密云县卫生局联系(地址:密云县新北路11号;邮编:101500;联系电话:010-6904127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第一年,我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了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同时下设信息化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完成编制《密云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密云县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密云县卫生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条例》等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涉及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等,占总体的比例为8.23%;法规文件类信息5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77%;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5%;行政职责类信息12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法律依据及办理事宜,占总体的比例为3.80%;业务动态类信息2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25%。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以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信息,均做到主动予以公开。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政府网站公开工作,即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08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8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08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在2008年度中能够做到及时将相关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力争做到每个相关单位和科室配备一名兼职信息员,直接负责本单位或科室内部政府信息的清理、主动公开信息录入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和答复处理程序、工作流程,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北京市密云县卫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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