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密云县信访办公室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相关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密云县信访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69041303;电子邮箱:myxfb1303@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单位正式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区信访办公室综合科是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办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制定了政府信息清理、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公开专栏管理、纸质文件移送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本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单位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在本单位设立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本单位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介绍2条,内设机构5条,其他10条。
(二)主要公开渠道。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主要做了如下工作:1.在本县政府信息公开设置专栏;3.在本单位设立县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三、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单位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因北京市尚未出台相关收费办法,本单位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行为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截至2008年底,本单位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查询点的内容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2.日常信息整理、搜集、归档不及时。
改进措施:
2009年,我们将在对2008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不断吸取好的经验做法,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对日常工作及时整理,及时归档。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力争使区信访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密云县信访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
2008年北京市密云县信访办公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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