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近日北京市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的严峻形势,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及区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内感染管理卫生监督工作,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防控责任,做好防控工作,确保我区公共卫生安全,特再次制定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检查方式
由医政监督一、二科同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组成四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院感防控专项监督检查。每个小组将每日监督检查结果报给综合业务科存档,业务科将存在问题汇总后报给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三、检查重点内容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监督,重点依据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保障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16条和密云区卫生健康委院感防控22条,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预检分诊、医疗废物、个人防护、发热门诊、住院病房管理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规范开展各项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卫健委工作安排,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组织人员开展防控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措施,坚决遏制疫情在京蔓延势头。
(二)查细查实。要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立即整改。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次日16时前将督导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电子版报委医政医管科电子邮箱:yzkhzx@163.com。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2020年6月22日
全文: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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