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关于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2020年1月23日起(包括春节等节假日),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督检查单位
加强对辖区所有开诊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检查一级、二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商场超市、影剧院,宾馆酒店、长途汽车客运站等)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每日上报检查情况。
二、监督检查内容
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检查预检分诊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儿科门诊、急门诊等接诊发热病例的报告情况;重点呼吸道传染病应急机制、处置流程、转运机制建立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情况等。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对接诊病人敏感地区流行病学史的询问,落实好各项应急处置措施。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全员传达落实防控要求与措施培训,以及进行必要的模拟演练。
1.医疗机构应设置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应设立在门诊醒目位置,标识明显、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
2.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明显位置设置发热病人就诊说明,提示发热患者去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预检分诊点要备有发热病人用的口罩、体温表、手消毒液等物品。有预检分诊记录本,登记内容齐全(时间、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体温、流行病学史、联系电话等)
4.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预检、分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等制度及应急预案。未瞒报、缓报和谎报传染病疫情。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符合要求。
5.发热门诊标识明确,相对独立。设置隔离观察室要标志明显。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消毒隔离措施。
6.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
7.有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进行消毒记录。医疗废物处置符合要求。
8.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
三、加强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相应措施
1.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换气,要求经营者在营业期间必须按要求保证新风供给。经营者应开展对空调系统的全面检查,应定期对过滤器(网)等进行清洗或更换。
2.加强对公共用品用具的监督检查,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相关要求,保证消毒效果。公共场所内环境整洁,对门把手、电梯扶手等应经常进行擦拭保洁。从业人员应做到勤洗手。
3.督促宾馆酒店的经营者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强自身管理,一是在入住环节要做好询问工作,重点是有无发热和出发地;二是要做好劝阻工作,对有发热症状的客人,要劝阻其不要进入宾馆酒店,建议其立即戴口罩到医疗机构就诊。
四、各位监督员要高度重视
1.每日进行传染病防控执法检查,并加强监督人员的个人防护;
2.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务必做好对主要负责人的现场反馈,督促整改到位;
3.对于违法行为一查到底,并进行“回头看”确保不出现反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4.遇有市卫生健康委督导或者本区卫生健康委督导的,首先保证督导的顺利进行,并将督导情况予以上报。
五、综合业务科负责2020年1月23日起(包括春节等节假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每日16:00前将冬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汇总表和存在问题汇总表(见附表1、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sjdscxk@wjw.beijing.gov.cn。
附表:1.冬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汇总表
2.医疗卫生机构存在问题汇总表
3.春节期间监督检查人员安排
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0年1月23日
全文:北京市密云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关于加强冬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执法检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