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管理,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待工作,区教委根据上级文件及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密教行〔2024〕15号),制定本政策。
凡属密云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入学,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按相关政策由区教委协调解决;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一、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
依据应急管理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北京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京应急发〔2019〕32号)及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密教行〔2024〕15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要求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协调安排。
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
依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军政〔2021〕247号)、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组织实施方案及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密教行〔2024〕15号)对符合要求的军人子女协调安排。
三、引进人才子女教育优待
依据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方案》及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密教行〔2024〕15号)对符合要求的引进人才子女协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