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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闲置公租房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1-01 17:00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字体:      

本机关经与北京檀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核实发现,云秀路1号院(云北小区)1套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2024年上半年用水量为0吨,经调查核实认定该公租房承租家庭存在将公租房闲置的违规行为,本机关对承租人进行了行政处理。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3〕15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承租房屋

违规行为

处理结果

1

李*兰

11022819******6727

密云区云秀路1号院*号楼1单元102号

将公租房闲置

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并退回公租房,取消家庭保障资格,通过媒体公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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