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政策
政策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关简介
规划信息
统计信息
行政许可
处罚/强制
预算/决算
政府采购
重大项目
重大民生信息
主动公开全清单
招考录用
生态环境
乡村振兴
食品药品
涉农补贴
行政性事业收费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便民服务
权责清单
其他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2023年
2022年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2008年
密云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关于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复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1 10:10
来源: 密云县住建委
字体:
大
中
小
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
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开展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复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13
年5月1日
(含)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享受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非廉租住房家庭)。
二、复核时间
公共租赁住房复核工作时间安排: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5日止。
三、复核要求
(一)由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原件,工作人员核验,留存复印件一式两份,按复核需提供的材料(附件)顺序两份分开装订,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公章。
(二)由各街乡住保部门初审后将复核合格名单(包括街乡、姓名、补贴档次、取消资格)总后盖章上报密云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审核分配科。
(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5月起停发租金补贴。
(四)请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进行复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徐晓玉 联系电话:69042876
2014
年4
月1
日
附件:复核需提供的材料
附件:
复核需提供的材料
1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情况变更核定表;
2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家庭情况年度申报表;
3
.家庭成员情况证明(每个成员一张);
4.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张纸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5
.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6.
如实提供工资卡行对账单,如发放现金者请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7.
如实填报承诺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需承诺);
8.
如家庭人口发生变化,需按相关政策提供证明材料;
9.
申请家庭成员户籍地住房证明。
(编辑:密云县信息中心网站管理科)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