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在本市范围内种植小麦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
2021年播种的冬小麦面积和受2021年严重秋汛影响2022年补种的春小麦面积。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同一地块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四、补贴程序
(一)主体自愿申请
种植主体通过手机或电脑在北京市种植业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补贴信息,由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申请表》(附表1),一式三份。经本人确认,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村委会张榜公布小麦一次性补贴申请者的姓名、补贴面积等,公示期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填写《北京市小麦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附表2),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镇政府《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
(三)镇政府审核
镇政府负责审核工作。镇农业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填写《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附表3),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两份,镇农业部门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四)区政府批准
区农业农村局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填写《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附表4)一式两份,报区政府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批复同意后,由区财政局安排拨付补贴资金;同时,按照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本级部门存档一份。
(五)补贴资金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对镇上报的《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进行批复。镇(乡)政府接到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批复内容,拨付补贴资金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中。镇政府拨付资金后,应及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通知补贴对象核对确认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各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将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经营主体提供的银行账户中。要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小麦单产水平,确保小麦播种面积不减少、产量有增长。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办理时限。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7天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补贴程序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 在5月20日前, 完成申报、审核、批准等程序,并将相关数据报送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三)核准补贴对象。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采取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经营主体手中,切实降低种植成本。
(四)强化资金监管。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加强田间管理。今年春季田间管理难度大,要加强对农户的指导和督促,早组织、早动手,树立“以促为主、分类施策”的原则,环环相扣抓好麦田管理,确保夏粮丰收。
(六)做好政策宣传。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要引导基层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解决好农民群众诉求问题。
咨询联系电话:010-69067378
附件:1.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
3.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
4.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
附件1
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区、镇(乡)、村: 单位:亩、元
姓名: 身份证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地块位置
补贴面积
补贴金额
合 计
申请人
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附件2
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
区 、镇(乡)、村:
单位:亩、元、块
序号
姓名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块数
镇(乡)政府意见
附件3
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
区 、镇(乡): 单位:个、亩、元
村 名
补贴主体数
补贴资金
镇(乡)政府意见
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附件4
北京市小麦一次性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
区: 单位:个、亩、元
镇(乡)
涉及村数
区政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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