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经营者:
受台风“白海豚”影响,未来将出现强降雨天气。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粮油果蔬肉蛋奶、常用药品、防汛救灾物资、农用物资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平稳,请各有关经营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现进行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做到明码标价,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不得以低价诱骗高价结算、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
三、不得捏造散布货源紧张或者市场需求激增的信息。不得捏造散布其他经营者已经或者准备提价的信息。不得散布信息,诱导其他经营者提高价格。
四、不得囤积居奇。不得无正当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的重要民生物资。
五、不得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价格,或者成本虽有增加但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六、不得串通涨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