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全镇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新城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上级安排部署,以严格践行依法行政为载体,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紧扣镇域发展实际,以普法宣传提质、执法规范增效、法律服务惠民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新城子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全年主持召开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4次,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纳入“保水”工作、示范片区建设和古堡新城建设范畴统一推进,纳入平安建设的战略安排总体推进,纳入“接诉即办”“未诉先办”等为民办实事工程重点推进,纳入镇级绩效和村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
(二)加强法制监督指导,狠抓执法队伍建设
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注重科学制定法制监督计划,强化监督与执法有效衔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和“互联网+监督”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督为补充的新型法制监督机制。为确保我镇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运行,主要从三个方面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执法制度保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文件,明确执法流程与标准,规范执法文书管理,确保执法公正透明。二是加强教育管理。今年以来,对我镇执法队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2次,重点围绕生态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执法实务开展教学,提升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三是深入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摆出问题三件,并及时制定问题线索整改方案,采取长短期相结合的整改措施,相关问题得到了立行立改,2个月内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并在6个月内建立了长效机制。
(三)完善村民自治功能,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
注重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依法推进各村“三务公开”,规范民主决策、完善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水平。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我们牢牢把握好以下三个中心环节:一是民主决策落到实处。各村全部建立了“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三级决策机制,村里重大的村务,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大大提高了群众参与、执行决策的热情。二是民主管理有制可循。推行民主管理,是加强法治建设的关键。切实把建章立制作为开展创建活动的重头戏来抓,发动和依靠群众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民主议事规则”、“民主评议干部”等多项制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村务工作以制度、承诺、目标等形式加以反映,进一步规范了基层事务管理。三是加大民主监督力度。近年来,始终把民主监督作为巩固基层政权、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到凡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及时进行公开,畅通监督渠道,进一步健全了民主监督机制。
(四)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025年,我镇以“八五”普法为抓手,打造多元化普法体系,推动法治宣传向基层纵深延伸。一是壮大多元普法队伍,持续培育以村干部、党员为主体的“法律明白人”队伍,现有骨干力量20余名,常态化开展基层法治服务;深化与高校协作,落实大学生“送法下乡”长效机制。2025年暑假期间,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10余名法学专业大学生共同开展了一次农村普法工作,形成专业互补的普法合力。二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深化普法强基普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开展精准式、滴灌式普法,充分利用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册500余份。三是丰富普法活动形式。除了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外,2025年组织文艺爱好者编排了以反对邪教要牢记、法治宣传在心中为主题的快板节目,深入各村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文化,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创新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依托“说法评理”平台和综治中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5年度,我镇人民调解组织积极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0余次,镇村两级平台组织“说法评理”活动50余次,切实化解了一批历史遗留和疑难案件,相关典型案例经市司法局推荐,上报至司法部优秀案例库。二是强化公共法律保障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深入群众,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三是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建立健全了常态化应急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印发了《新城子镇重点时期社会治安应急处突工作方案》,从战略着眼,以科学为据,准备专项应急预案,精准解决突发问题,为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提供了保障。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缺乏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未能很好结合我镇实际进行创新,未探索出独具特色的路径。
二是专业力量存在短板。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不足且水平参差不齐,律师参与积极性不高,难以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援助需求。
三是普法宣传覆盖面不足。偏远村落、老年人等仍存在普法盲区,部分群众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依法维权和遇事找法意识不强。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5年,新城子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统筹推进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切实肩负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成立以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法治思维
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密云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指导扎实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把学习法律知识,强化法治理念,作为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水平、增强法治理念以及加强依法执政的重要手段,把法治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科学决策制度,推动工作规范
一是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按照相关法定程序执行,完善了重大决策论证、公示、督查制度,强化了领导责任制。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在重大行政决策问题上做好法律咨询论证,在工程项目及合同签订等经济活动中充分征求意见,合理规避风险。在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问题上,法律顾问出谋划策。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公开重要政策、职责权限、执法依据等信息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
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着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实现行政决策、执行、组织、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工作格局。在突出党内监督的同时,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大力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五)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依法履职
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意识,多次组织召开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促使执法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切实做到行政依法、行政合法、权责统一、高效便民。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新城子镇将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打造法治乡村,建设“美丽新城子”,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创新普法模式,提升普法精准实效
一是分众化普法。针对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等热点问题,宣传普法短视频,通过微信群精准推送。二是创新宣传载体。鼓励民间艺人参与普法创作,以文艺巡演、案例解读等形式提升群众参与度。
(二)健全执法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规范性工作。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法律法规培训、实际操作能力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及相关辅助人员的队伍管理标准,持续优化镇村环境秩序,严控新增违建,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三)优化法律服务,夯实基层法治根基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体制,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整合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二是扩大“法律明白人”培育规模,指导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法治力量向网格延伸,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筑牢乡村治理法治屏障。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开展镇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提高村级调解员调解水平,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二是不断完善“说法评理”平台机制,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信访、综治、接诉即办等工作与“说法评理”工作进行深度融合,奋力打造齐抓共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格局。三是加强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和意愿,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渠道和机制,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