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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1-12 15:31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审计局  字体:      

——2025年7月22日在北京市密云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北京市密云区审计局局长  付小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的相关规定,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区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嘱托,认真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争当守好密云水库、打好生态牌、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的“三好生”保驾护航,为努力打造“两山”理论样板区提供审计保障。

——加大组收力度,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强化财政组收,两级收入均实现“双增长”,全区地方级收入完成73.1亿元,增长0.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8亿元,增长3.6%,收入总量首次跃居生态涵养区第1位。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全年累计争取中央、市级资金180.9亿元,增长68%,争取资金总量和增幅均创新高。

——兜牢“三保”底线,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增进。全面落实“三保”重任,兜牢“三保”底线,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向好。全年统筹资金26.91亿元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优先、26.74亿元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15.6亿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4.19亿元振兴乡村发展、4.39亿元完善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严肃审计整改,切实写好审计“下半篇文章”。严格落实《北京市密云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和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加权威高效。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07个问题,在当年即全部完成整改;根据审计建议制定完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16项(新建制度8项,修订完善制度8项),整改质效显著提升。

总体看,2024年度全区各项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带头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紧急、非刚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区财政运行较为平稳,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北京市密云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规定,对区财政部门编制的区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04.64亿元,支出总量177.75亿元,结转下年使用26.8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06.03亿元,支出总量82.66亿元,结转下年使用23.3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295万元,支出总量225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44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3.14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04.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8.5亿元)。截至2024年底,政府债务总规模269.05亿元(一般债务104.28亿元,专项债务164.77亿元),比上年增加22.73个百分点。全年新发行政府债券89.97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31.85亿元,再融资债券58.12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39.95亿元,用于存量政府投资项目18.17亿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较低,导致公用经费连年保障不足。审计抽查2022-2024年度区级部门(不包含教委系统和差额单位)公用经费的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情况,对比发现,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5项公用经费的决算数均远高于预算数,例如电费,2022年预算319.33万元,决算2623.66万元,差额2304.33万元;2023年预算322.91万元,决算1795.18万元,差额1472.27万元;2024年预算323.22万元,决算1304.97万元,差额981.75万元。

2.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不高。2024年,区财政部门开展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成本绩效分析、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4类18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金额合计20105.36万元。审计发现,一是部分财政绩效评价对象选取缺乏科学性,例如,选取的10个项目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下,其中最小项目金额仅115万元,不符合财政评价对象选取的重大性优先原则;另外,选取的2个事前绩效评估项目为延续性项目,而非新增项目。二是未将3个项目的事前评估结果和整改要求书面反馈被评价部门。

3.超范围使用预备费560.59万元。审计发现,2024年度,超范围使用区级预备费560.59万元用于运转经费和人员经费等支出。

4.预算单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24年底,预算单位共收到区财政部门拨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529416.31万元,支出170662.86万元,结存358753.45万元,结存资金占收到资金总额的67.76%。结存主要原因除市级资金到位晚的客观原因外,也有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需按项目进度支付等原因。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等6个部门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过紧日子要求落实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决算草案编报方面

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其中,1个单位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进度和年度计划不匹配,形成跨年度结转22538.82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级预算汇总上报;2个单位多编报预算共计20.38万元;1个单位少编预算收入84.53万元。

二是决算草案编报不准确。1个单位少编报决算167.98万元。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其中,2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结余资金,涉及资金3679.32万元;2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上缴非税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涉及资金253.65万元;1个单位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217.27万元;1个单位项目资金沉淀,未有效发挥使用效益,涉及资金78万元;1个单位违规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6.44万元。

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严格。3个单位未按规定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涉及资金84.59万元。

(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其中,3个单位超数量标准配置资产10类113台;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其中,2个单位公务用车加油卡、ETC卡余额超限额,涉及资金5.62万元;1个单位13次公务用车使用存在“先用后批”问题。

(四)内部控制方面

一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其中,1个单位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决策,涉及资金60.27万元;3个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不规范,未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未揭示问题。

二是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其中,1个单位多付项目管理费117.56万元,且对监理公司、造价咨询单位等参建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工程量计量不实、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合规等问题;1个单位洽商变更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量不符;1个单位对项目参评单位资格审核把关不严。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密云区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区农业农村局,抽查了溪翁庄镇、太师屯镇、河南寨镇和冯家峪镇等4个镇的相关项目,重点关注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和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谋划和落实不到位。全区休闲农业“十百千万”畅游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制定不细化;部分镇政府落实全区实施方案不到位。

二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项目的建设、验收工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个别项目的实施内容与上报市级备案清单不一致,且未履行变更报批手续。

三是部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项目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62万元;4个项目超进度拨付专项资金480.26万元;1个项目的4户民俗户改造提升后未对外经营,项目资金27.30万元未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二)北京市密云区殡葬设施和服务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了区民政局和区卫健委,重点关注殡葬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公墓建设与运营管理、殡葬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推进缓慢,散坟专项治理任务未完成;殡葬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民政部门未制定直接接触遗体的殡葬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未建立殡葬服务机构执业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等;卫健部门、民政部门未与公安部门建立死亡数据信息交换机制,未实现信息共享。

二是殡葬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林审批不规范,申请材料不齐全;9处公益性公墓(骨灰林)均无用地审批手续;1处公益性公墓先建后批;1处公益性墓园未批先建;1处公益性骨灰林违规占用林地2297㎡。

三是殡葬服务不规范。区殡仪馆殡仪服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区医院遗体管理不规范,对太平间监管不到位。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1个部门和4个镇主要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涉及领导干部9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1个镇对永久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管理不到位,存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违规填埋建筑垃圾的情况。

二是3个镇对水资源保护管理不到位。2个镇5处河道点位存在堆放垃圾问题;2个镇部分月份河流水环境跨界断面污染物监测结果不合格。

三是1个部门和2个镇对林业资源监督管护不到位。4个项目种植的乔木成活率未达到行业标准;3个项目种植苗木的株高、地径、数量等规格参数未达到设计要求。

四是1个镇对建筑垃圾管理处置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出台建筑垃圾暂存点管理办法、辖区内16个村聘请的清运公司无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我区红门川河、黄岩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决算,2020年度密云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镇街(地区)”创建工作资金使用情况等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审批流程、招投标、概预算执行、结(决)算审核、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等方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施工单位违规转包工程,且承包方无施工资质;1个项目设计投标单位违规串通投标。

二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1个项目招投标程序倒置,存在先实施后招标情况;1个项目设计方案发生较大变更,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1个项目招标控制价超概算批复金额,未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2个项目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及结(决)算。

三是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超进度支付资金48.03万元,且多支付工程设计费31.93万元;1个项目报审结算内容与现场施工不一致,涉及资金716.26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850.35万元。

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07个问题,已全部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整改率100%,相关整改落实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本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

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共155个,涉及资金11909.15万元。其中,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56.68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3706.86万元,其他管理不规范资金7445.6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76条,下达审计决定书5份,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6份,移送问题线索8条。截至6月底,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已上缴财政资金1152.23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41.8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北京市密云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要求,区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整体情况。

七、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

根据审计情况看,问题主要集中在预算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主要原因有:

一是预算管理意识不够强,预算执行刚性不足。部分单位对预算编制及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预算安排与项目实施进度和年度计划不匹配,造成年度结余过大。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部分公用经费保障不足,出现有的部门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等情况。

二是项目监管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相关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未落实,对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对管理公司、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不严格。管理公司、监理单位等履职不到位,监督把关不严格,影响了项目建设质量。

三是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政府采购等政策理解不到位,在采购中未严格执行采购程序。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与使用不规范,未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超标准配置等问题屡屡出现。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财政部门应增强预算统筹能力,科学合理地编实、编准、编细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强化绩效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预算单位应提高预算编制的能力和水平,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财政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项目高质量推进

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项目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和对项目参建单位的监督力度,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履行职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财政部门应加大对项目绩效的考核力度,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项目管理水平。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推动管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各相关单位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掌握资产数量、使用情况等,确保家底清晰准确;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规范采购行为;合理配置资产,逐步清理消化超配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使用。

(四)夯实审计整改责任,扎实做好“下半篇文章”

坚持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切实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推进审计监督同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贯通协同,持续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对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有关主管部门要严肃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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