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工作原则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二)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三)成员部门及其职责
三、火灾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5、其它需要上报的事项。
四、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二)认定事故责任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二)预案制定与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檀营地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有效应对和处置火灾事故,加强基础工作,理顺体制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进一步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害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秩序平稳有序而制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安全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
合檀营地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檀营地区范围内发生的火灾,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社会安全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较大火灾事故,必须坚持在地区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群策群力,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2、救人第一、先控制后处置。开展灭火救援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积极抢救人员生命为第一要务,对于火灾现场要以控制灾情蔓延扩大为重点,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损失及因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损失。
3、科学决策、果断处置。根据火灾的不同类型,捕捉有利战机,果断决策,快速行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保证灭火救援工作快速有效。
4、协同作战、统一行动。灭火救援现场各相关单位、各部门根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按照任务分工统一行动,相互之间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确保突发火灾事故出现后,做出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职责
为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所辖区域内火灾扑救工作,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掌握应急处置动态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地区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
政 委:地区(党)工委书记,指导地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总指挥:地区办事处主任,负责地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全面工作。
副指挥:党政班子成员、城关派出所副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有关工作,协调各单位、地区各部门参与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
成 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迅速执行地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各项指令;负责火灾事故中人员疏散安全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帮助事故单位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积极做好火灾事故善后的各项工作。
(二)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消防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二室。办公室主任由武装部部长兼任,成员: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二室负责人及负责消防安全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指挥部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
(三)成员部门及其职责
1、应急救援工作:由武装部部长负责。主要职责:在火灾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应急分队赶赴现场实施救助,并配合专业消防人员进行作业。
2、警戒保卫工作:由派出所、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三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主要职责:组织警力和人员迅速开展对火灾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 ,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火灾现场。
3、后勤保障工作:由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四室、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一室、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一室牵头负责。主要职责:负责联络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保障救援队伍及设备顺利到达火灾现场;向区级应急部门通讯联络、汇报工作;根据火灾情况,及时组织调用物资、食品和设备;协调电力、供水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工作,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医疗救护工作:由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四室、市民活动中心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协调卫生部门参与医疗救护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5、善后处理工作:由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二室、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三室、社区居委会、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四室牵头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对火灾事故中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接受社会捐助工作,做好事故捐赠款的接收、分配和发放工作;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6、新闻发布工作:由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二室牵头负责。主要职责:负责事故处置情况的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
7、事故现场及善后督导工作:由纪工委牵头负责。主要职责: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三、火灾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辖区居委会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地区办事处,按规定逐级上报。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5、其它需要上报的事项。
(三)火灾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伤亡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的,应当通过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等方式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书证、物证等证据。
四、应急响应
(一)地区任何部门、任何单位接到火灾事故报警后,第一时间拨打地区办公室电话010-69091389(24小时)上报情况。
(二)办公室人员接到火灾信息后,立即向政委、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分队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扑救工作。
(三)当日带班领导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后,由其进行处置,当分管安全领导到达现场后指挥权由其负责,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达现场负责指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警戒保卫、医疗救护、供水、供电等各项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和处置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地区职责科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二)认定事故责任
突发火灾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按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
六、附则
(一)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二室负责。
(二)预案制定与解释
预案制定与解释由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二室负责。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檀营地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废止。
檀营地区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