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2.2队伍编成任务及基本救援力量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程序
3.2指挥程序
3.3应急结束
3.4新闻报道
4 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理
4.2调查、总结
5 相关保障
5.1通信保障
5.2设施设备保障
5.3物资保障(见附表)
5.4其他保障
6 附则
6.1预案管理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檀营地区突发道路交通
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时实施有效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有力促进经济发展。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北京市密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标准,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在我地区辖区内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重伤5人以上的;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与职责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若干人。
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和六个分组。其职责分别是:
应急处理办公室:由地区武装部部长负责。负责协调六个组进行工作,制定警戒保卫、医疗救护、物资保障服务等工作方案,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组织应急队伍日常的培训和演习等工作。
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三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负责。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
医疗救护组:由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四室、市民活动中心牵头负责。负责协调事故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尸体运输保管和检验工作。
通讯联络组:由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四室负责。负责通讯设施建设、维护及通信联络工作,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
物资保障组:由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四室、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一室、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一室牵头负责。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人员运输、后勤保障和死伤人员家属及有关人员接待工作。
善后处理组:由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二室、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三室、社区居委会、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四室牵头负责。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新闻报道组:由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二室牵头负责。负责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收集整理事故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上报区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参考。
事故现场及善后督导工作:由纪工委牵头负责。主要职责: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2.2队伍编成任务及基本救援力量
应急救援队伍由快速反应力量和基本救援力量组成,负责救治事故现场伤员,抢救财产及现场勘查等工作。
事故辖区居委会作为基本救援力量,由地区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参加救援人数,但不得少于3人。其他居委会作为增援力量。
3 应急响应
3.1 响应程序
地区辖区居委会、主责科室负责人作为快速反应力量是第一响应队伍,接到报警后及时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向地区办事处报告,六个小组在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别响应,各负其责。
3.2指挥程序
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工作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包含以下程序:由应急工作组根据现场事故级别及紧急程度,确定应急人数及方案,并第一时间通知各小组展开现场救援活动。快速反应力量到达现场后,如人员财产损失严重的,应先开展救援行动,如现场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及时向区级指挥部报告。对于突发的情况,如危险品、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向区级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3.3应急结束
现场勘验人员按照GA41-92《道路交通痕迹物证勘验标准》彻底勘验完事故现场后,向应急工作组报告,工作组在接到情况后,由总负责人宣布应急结束。
3.4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工作由新闻报道工作组负责,宣传部部长负责协同区政府新闻机构负责人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有关事故情况,新闻稿件均以统一格式填报,上报前须经应急处理办公室审核。
4 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组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4.2调查、总结
对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由交警大队、检察院、保险公司等部门和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
查明事故原因及发生经过 ,认定事故责任 ,核清损失数额 ,并依法进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应急处理办公室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分别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
5 相关保障
5.1通信保障
地区党政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具体负责人为党政办主任。
5.2设施设备保障
地区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二室负责设施设备保障,具体负责人为相永良。
5.3物资保障(见附表)
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四室负责物资和救援保障,具体负责人为张英娜。
5.4其他保障
地区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运输保障。
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四室负责医疗保障。
辖区派出所负责安全和交通管理保障。
6 附则
6.1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由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二室负责。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预案制定与解释由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二室负责。电话:010-69091389。
檀营地区突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二室,相永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朱晨庚。联系电话: 010-69091389 010-69091442。
檀营地区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