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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檀营地区办事处2025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5-04-09 15:01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檀营地区办事处  字体:      


檀营地区防汛应急预案

(2025年修订)

檀营地区办事处

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零二五年四月


目  录

一、总则 

(一)檀营地区的现状 

(二)指导思想 

(三)工作目标 

(四)工作原则 

(五)工作依据 

(六) 适用范围 

二、 防汛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三、 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三)深入检查,完善防汛抢险预案 

(四)落实物资储备 

(五)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 

(七)加强培训演练 

(八)加强应急值守 

四、保障措施 

(一)抢险队伍保障 

(二)物资保障 

(三)车辆保障 

五、成立防汛抢险联合组织 

六、预警分级与响应 

七、预警响应结束 

八、应急处理程序 

九、总结经验 

十、预案管理 

檀营地区办事处2025年度防

汛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檀营地区的现状

檀营地区下设四个居委会,区域面积2.87平方公里。经排查无危房,无险户。檀营地区属平原地区,景区、下凹式立交桥、檀府家园是防汛工作的重点。

(二)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首都功能定位和“四个服务”的防汛安全保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全面提升密云综合防汛抗旱减灾能力。

(三)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工作宗旨,坚守“不死人、少伤人、城市不看海、财产少损失”的防汛工作目标,以确定的工作准备应对防汛风险的不确定性,持续提升防汛辅助指挥决策、预报预警、社会动员和抢险救灾能力水平,切实保障首都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工作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资源整合、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五)工作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密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地区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六)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檀营地区行政区域内防汛应急工作。

二、防汛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

檀营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汛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组织全地区防汛抗洪工作,对全地区防汛减灾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防汛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地区应对洪涝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

3.组织开展地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4.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政  委:地区(党)工委书记

总指挥:地区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党政班子成员、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冶仙塔管理处负责人。

成  员: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2负责人、党群工作和综合保障办公室4室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中心1室负责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办公室4室、檀营第一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檀营第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檀营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悦欣嘉园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驻区民警。

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2。办公室主任由地区武装部长兼任,成员:平安建设和城乡建设办公室2负责人及负责防汛工作人员。电 话:010-69091422(白天)、 010-69091389(夜间)传 真:010-69091280。

三、总体要求

防汛指挥部根据上级要求时间完成并落实防汛责任制、应急预案、抢险队伍、物资储备、避险措施、隐患排查等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防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檀营地区办事处各项工作的重点,地区应急指挥部成员要有清醒的认识,形成主动防范态势,遇到汛情来临,不出现被动局面,有组织、有秩序、有准备的应对汛情。

(二)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防汛工作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檀营地区办事处与各居委会、冶仙塔管理处分别签订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

(三)深入检查,完善防汛抢险预案

加强汛前检查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要手段,是完善防汛抢险预案的重要环节,检查内容包括:汛前准备、防汛值班、抢险队伍落实、物资储备、排水管道等,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完善防汛抢险预案。

(四)落实物资储备

防汛指挥部明确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建立台账,科学规划建设防汛物资储备仓库,规范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完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调度联动机制,及时满足防汛抢险需求,提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保障能力。

(五)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工作制度,重点是巡查制度、值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督察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办事处和居委会要分别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办事处、居委会两级责任人(包括办事处机关干部联系居委会人员),做到职责明确、情况清楚。

(六)加强宣传教育

防汛指挥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媒体,普及防汛知识、发布防汛信息,增强市民防汛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做到进单位、进学校、进景区、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努力实现社会面宣传全覆盖。

(七)加强培训演练

防汛指挥部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重点对指挥调度人员、抢险救灾人员、防汛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应急值守

防汛指挥部汛期按照“在岗、在职、在责”要求,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气象和汛情会商和监测,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抢险队伍保障

各居委会成立防汛抢险队,统一造册,由檀营地区抢险队长统一调动。汛期抢险队员外出必须向本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请假,报请檀营地区防汛抢险队长审批。

地区办事处、各居委会、冶仙塔景区分别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地区抢险队(30人)队长由地区武装部部长担任、冶仙塔景区抢险队队长由李方妤担任。

(二)物资保障

地区、各居委会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购置充足的防汛物资水泵、铁锹等。地区将防汛物资存放在机关库房,部分存放于居委会,各居委会和单位防汛物资由其自行保管和管理。

(三)车辆保障

檀营地区安排防汛应急专用车辆,遇有紧急情况,车辆由地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动。

五、成立防汛抢险联合组织

做到一方出现险情,临近支援,尽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第一组组长:檀营第一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组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第二组组长:檀营第二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组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第三组组长:檀营社区党支部书记 组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第四组组长:悦欣嘉园居委会主任 组员: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六、预警分级与响应

汛情暴雨预警,由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地区将根据区防指和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及时发布暴雨预警等级。

预警响应

响应启动后,防汛突发事件未发生时,防汛责任人和各级应急队伍根据预案进入临战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防汛责任人和各级应急队伍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暴雨蓝色预警:

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到岗到位,派专人对辖区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及时上报汛情;带班领导在岗在位,随时关注雨情的变化,做好预警升级准备工作;防汛责任人全体待命并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

暴雨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

地区主要领导及防汛指挥部主要成员全部到岗到位,随时做好会商及调度指挥准备,必要时应到达重点位置指挥;其他防汛责任人全部到达重点部位;应急分队30人机关待命,抢险物资准备就绪。

七、预警响应结束

预警已解除,办公室宣布预警响应结束。

八、应急处理程序

相关科室和值班人员接到区政府、区防指发布的防汛预警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立即向地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根据防汛暴雨预警级别迅速通知相关责任人到达点部位,加强各重点地区的监测。

当重点部位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部位责任人,立即上报地区防汛应急指挥部,地区防汛指挥部立即宣布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成员以及应急分队立即到达现场进抢险救援,地区防汛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上报区防指。

各社区居委会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本辖区的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汛抢险,及时动员受灾群众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各社区居委会发生的灾害损失应及时统计,并根据规定上报办事处和地区防汛部门。

各联合组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就近抢险队要积极主动支援,并服从地区防汛应急指挥部调动,延误抢险时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总结经验

突发事件和汛期结束后,各部门和社区居委会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汛期应急工作中的不足,应及时改进并进一步完善,更好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檀营地区办事处制定,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檀营地区防汛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同时废止。

北京市密云区檀营地区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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