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2
二、应急救援分指挥部: 3
1、警戒保卫指挥部 3
2、抢险救护指挥部: 3
3、物资供应指挥部 4
4、善后处理指挥部 4
三、实行预案基本原则 5
四、责任部门机构 5
1、生产安全: 5
2、文教安全: 5
3、防火安全: 5
4、交通安全: 5
5、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 5
五、通讯联络值班电话 6
六、 应急响应 6
七、后期处置 6
(一)善后处置 6
(二)认定事故责任 6
八、事故报告 7
1、值班部门: 7
2、事故报告部门: 7
九、事故现场保护 7
十、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7
檀营地区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夯实地区安全生产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
政 委:地区(党)工委书记
总指挥:办事处主任
政委职责:负责对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工作。
总指挥职责:
(1)对事故抢救现场负全面工作。
(2)立即赶赴现场,并宣布本预案启动。
(3)当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伤10人以上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时,迅速上报区政府和区应急局。
(4)当发生死亡2人以下,重伤低于10人,经济损失低于100万元时,立即上报区应急局。
副总指挥: 地区武装部长
副总指挥职责:
(1)迅速赶赴现场
(2)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警戒保卫抢险救护、医疗救护、物资供应、善后处理工作。
二、应急救援分指挥部:
1、警戒保卫指挥部
指 挥:武装部长
副指挥: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成员: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民警、治安巡防队员。
指挥职责:对事故现场警戒工作负总责。
警戒人员职责:
(1)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2)疏散无关人员和围观群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3)做好家属工作,禁止擅自闯入,造成混乱。
2、抢险救护指挥部:
指 挥:分管领域副主任
副指挥:计生办负责人
成 员: 科室工作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
指挥职责:对抢险救护工作负总责。
成员职责:
(1)在保护好现场的情况下,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2)将受伤人员迅速运送到指定救护车辆,并做好受伤人员的运送和转移看护工作。
(3)做好现场标记和简要记录以及重要部件、部位的保护工作。
3、物资供应指挥部
指 挥:分管副主任
副指挥: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科室工作人员
指挥职责:对物资供应工作负总责任。
成员职责:
(1)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相关物资。
(2)迅速将抢救物资送往出事地点。
4、善后处理指挥部
指 挥:地区武装部长
副指挥: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成 员:科室工作人员、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成员职责:对善后处理工作负总责
(1)认真做好规劝解释工作。
(2)做好伤者家属保护工作,对重点家属实行二十四小时看护。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三、实行预案基本原则
当发生安全事故后,本安全事故预案由总指挥宣布启动后,必须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分部门牵头原则。
四、责任部门机构
1、生产安全:
负责人:地区武装部长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科
2、文教安全:
负责人:分管副主任
责任部门:地区教委
3、防火安全:
负责人:地区武装部长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科
4、交通安全:
负责人:地区武装部长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科
5、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
负责人:分管副主任
责任部门:市场监管局檀营所
五、通讯联络值班电话
010-69091389(24小时)、010-69091442
六、应急响应
(一)地区任何部门、任何单位接到事故报警后,第一时间拨打地区办公室电话010-69091389(24小时)、69091422上报情况。
(二)办公室人员接到信息后,立即向政委、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和应急分队要立即赶赴现场,安排协调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扑救工作。
(三)当日带班领导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后,由其进行处置,当分管安全领导到达现场后指挥权由其负责,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到达现场负责指挥,安排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援,组织人员进行救援、警戒保卫、医疗救护、供水、供电等各项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人员调集和车辆、物资器材的调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火灾扑救和处置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后,地区职责科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二)认定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协助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按着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
八、事故报告
1、值班部门:
(1)值班办公地点设在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每天的值班人员为事故报告人。
(3)当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及副总指挥报告。
2、事故报告部门:
(1)责任部门:安全管理科
(2)事故报告时间:当事故发生后,必须要在2小时内用书面形式上报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
(3)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简况、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估计、原因、性质初步判断、抢救情况和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时间、首发人。
(4)区应急办电话:010-69092000
九、事故现场保护
当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在迅速上报总指挥的同时,立即要求事故单位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各分指挥部立即赶赴现场按各自分工开始工作,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的物件,由抢救指挥部做好标记、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保管好物证痕迹。
檀营地区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