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事务所(分所)住所变更:通知书及回执
名称: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
类别:许可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对象:北京双新律师事务所
方式:自办件
流程:提出申请----区局受理----区局审核----市局审核----市局决定
材料:
1、关于办理新设律师事务所的后续程序风险提示
2、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3、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律师事务所章程
5、合伙协议
6、住所使用材料
7、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资金材料
内容:设立北京双新律师事务所。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二、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批准文书
名称:律师事务所设立
类别:许可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对象:北京云岫律师事务所
方式:自办件
流程:提出申请----区局受理----区局审核----市局审核----市局决定
材料:
1、关于办理新设律师事务所的后续程序风险提示
2、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
3、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律师事务所章程
5、合伙协议
6、住所使用材料
7、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资金材料
内容:设立北京云岫律师事务所。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三、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批准文书
名称: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
类别:许可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对象:北京市高朋(密云区)律师事务所
方式:批文
流程:北京市司法局出具关于批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的决定
材料:关于批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的决定
内容: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高朋(密云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的决定
标准:批文
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四、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批准文书
名称:律师事务所(分所)负责人变更
类别:许可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对象: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
方式:批文
流程:北京市司法局出具关于批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的决定
材料:关于批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的决定
内容: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北京市檀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的决定
标准:批文
时限: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