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城镇在密云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制度,将法治精神贯穿到水库涵养、安全生产、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石城镇镇域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开创了石城镇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聚焦理论武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石城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法治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审查法治建设进展情况,对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亲自安排、关键问题亲自询问、难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研究并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将法治建设融入全镇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确保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聚焦法治学习,推进法治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理论组法律法规学习会议,将法律知识学习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结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班子领导带头学法、讲法,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利用机关学习会、干部交流会开展学法活动,以案释法,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与条例学习,提高学法效果和质量。2024年,共组织领导干部利用党委会、镇长办公会、机关学习会学法用法12次;组织执法人员、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培训6场次。
(二)建设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重大事项决策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手册》,从制度上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对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及监督举报方式等进行事前公示;注重事中公示,执法过程中均严格落实了亮证执法;加强事后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事项定期在线上、线下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统一格式标准,开展办案人员教育培训,相关案卷制作标准得到进一步提升。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坚持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原则,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审核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审核工作,年内完成重大案件法制审核1宗。严格对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2024年11月,采用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取综合执法队案卷20宗,深入开展卷宗评查自查工作,对我镇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整改,及时反馈抽查存在的问题,2024年,共审核执法案卷106宗。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对我镇行政复议案件第一时间领取答复通知书,并交领导进行批办,对职能部门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其按规定时间完成证据收集及撰写行政复议答复书,并进行法制审核。
(三)坚持便民利民,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法治阵地建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和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实地法治宣传活动6次。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3.8”妇女节维权、“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共9次,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力度。并以全国助残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在水堡子、石城、张家坟、红星、捧河岩、二平台、四合堂、河北、梨树沟、西湾子、镇文化活动中心等地共计开展法治宣传及讲座24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挂图1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受教育1000余人次。
坚持多措并举,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一是设立科学排查体系,构建“村民摸排、村域归类、镇级统筹”的三级排查网络,实时更新矛盾风险管理台账,及时指派民调主任进行主动调解。打造“人民调解员+民调主任+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的复合型调解团队,发挥团队协同效应,形成联动高效、责任共担的调解新格局。二是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的优势,重要节点启动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并深入辖区各村对容易引发极端案件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进行重点排查,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三是加强培训,提升调解员工作能力。充分发挥“枫桥经验”作用,针对合同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旅游消费纠纷等多种类型,积极组织民调主任、调解工作者及法律明白人进行业务培训。2024年,共开展业务培训6场次,矛盾纠纷排查1890余次,镇、村两级调解组织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5件,形成口头协议30件,书面协议1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
积极搭建平台,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受援对象“只跑一次”目标,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对法律意见质量的考核,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效。邀请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咨询职能作用,每天安排专人做好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解答及法律援助初审工作,并及时做好业务协同平台录入。2024年,法律服务中心及法律服务室共解答法律咨询360人次,受理法律援助初审4件,代写法律文书70余份。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思维建设有待加强
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工作不够重视,对法治建设在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深入。例如缺乏学习法律法规的主动性、自觉性,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欠缺。
(二)执法力度不足、执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执法程序要求不严,重要的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来,次要的工作则简化程序,或者省略程序。执法工作人员缺乏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素养提升和法治学习,法律业务知识储备不足,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水平有待提升。
(三)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升
一方面,法治人才不足,普法讲师团队伍力量较为薄弱,驻村律师对普法活动的参与度还有待加强。另一方面,法治宣传创新性不够,宣传的形式、途径和载体还较为单一,宣传资料更新不够及时,现代多媒体技术的运用程度不高,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4年,石城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谋深做实全镇各项法治工作。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要务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镇党委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12次,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围绕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力求把法治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转变为明确的工作思路和任务举措。坚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依法办事,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好遵纪守法的表率,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在知法、懂法、守法的基础上依法行政。
(二)坚持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作为第一职责
自觉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从体制机制建设入手,做好安排部署,强化工作联动,做到了法治工作同全年重点工作同谋划、同落实、同考核,党政主要负责人把述法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制定“1+N”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逐条、逐项对照清单台账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具体,方法切实可行。高度重视并努力践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法学人才的专业能力、专业技能,聘请法律顾问及驻场律师,全面参与全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三)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第一要求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要求,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提交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要求,凡是能够公开的事项,一律主动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查,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委派专人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强化镇党委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推动作用,全年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宗,按时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宗,主动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石城镇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的成效。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增强法治意识,深化依法行政工作
以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党建、业务双促进,增强学习贯彻法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重点学习与民生、市场经济秩序、行政执法、促进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体人员法律素质,进而增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和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完善工作制度,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学法普法等相关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普法机制,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扫除法律盲区,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迹可查,真正把依法治镇落到实处,努力实现依法规范、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工作目标。
(三)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调解形式,重点围绕营商环境、房屋拆迁、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集中的领域,加强区域协调联动,重点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更加注重事前预防,认真排查风险隐患,以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的工作措施,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新突破,巩固安定有序的和谐稳定局面。